两名学生在河里溺水身亡。同学们沉迷游戏而不
作者:365bet登录 发布时间:2025-11-22 13:17
两名学生在河里溺水身亡。他的朋友在没有寻求帮助的情况下沉迷于游戏,并发送虚假信息来掩盖事实。一审监护人赔偿4.4万元|溺水|溺水|薪酬_网易移动 去年五月,三个高中生聚在一起去河里玩。其中小静、小李两人在水中行走时不幸溺水身亡。事发后,他的同学小凌(化名)没有主动寻求帮助、报警、按时到校。他偷了肖静的手机,沉迷游戏,并向肖静的同学发送虚假微信。为了防止公安机关根据手机位置信息确定水事故发生地点,他们故意扔掉手机来隐瞒事实,试图与水事故保持距离。事发后,小李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小玲赔偿。责令其承担10%的责任,并赔偿经济损失89000余元。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,河南省桓川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审判决。经查明,小李死亡造成的损失总计89万余元。法院判决小玲承担5%的民事赔偿责任,小玲的监护人应向小李的父母支付44000余元。 小玲的监护人被判赔偿小李父母44000余元。图为民事赔偿(资料图)。三个学生在河边玩耍时溺水身亡。两人溺水身亡。他的同伴拿走了溺水者的手机并向他隐瞒​​了真相。经部落判定,小李出生于2010年6月,小静出生于2008年6月,小玲出生于2010年10月。下午2点38分左右。 2024年5月17日,肖静而小李则乘坐小静的电瓶车前往来龙市双湖村,接起小玲一起玩耍。当天14时53分左右,小林、小静、小丽乘坐电瓶车到双湖村下虎头船闸附近玩水。下午 3:10 左右当天,三人正在小黄河浅水处玩耍。随后小静和小李就向河对岸走去。由于水流强劲,两人溺水身亡。意识到小静和小李已经溺水,小凌在岸上拿走了小静留在裤兜里的手机和电动车钥匙。 16时25分左右,小林独自驾驶电瓶车,小金的女儿离开事发水域,回到双湖村家中。他用小金的手机玩游戏直到下午5点36分。 小晶和小李掉进河里淹死了。图为溺水事件(地图数据)。下午 5 点 10 分左右米,小玲用小静的手机通过微信给习近平发了一条微信,希望脱离水灾。小玲随后骑着小静的电瓶车到了某个门口,等到施放学后,才向施某透露,小静离开了小镇,没有见到小李。随后,为了防止公安机关根据手机位置查明小静、小丽落水的位置,小林前往台球室,将小静的手机扔在台球室后面卫生间附近的草地上。下午 6:33 12月12日上午,余同学和另外两人放学后乘坐电池车前往双湖村事发水域。他们沿着河滩散步时发现了两双衣服和鞋子。他们辨认出里面的红色拖鞋是小李的,但沿河并没有发现任何人。由于手机坏了,两人于7点左右回到来龙巷街:下午 03 点为您的手机充电。于先生用手机向班主任曹老师反映了此事,曹老师联系了他。小李爷爷让他报警。同伴承担5%的民事责任,父母赔偿44000余元。法院认为,本案中,小林、小丽、小金不具备良好的游泳能力。作为高中生,三人对于游泳的危险性都有一定的认识。三个人去游泳,没有大人陪同是很危险的。游泳时,小李和小静冲到深水区玩耍,导致意外溺水。两人的死亡均存在严重过失。小李的父母必须依法履行监护保护职责。他们反对小李。他们没有提供足够的安全培训和有效的监管,导致小李外出从事危险活动,是导致他溺水的根本原因。他们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。小玲、小李、小静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虽然法律没有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保护同伴的法律义务,但在发生事故时,同伴有义务相互照顾,确保其安全,并根据现有的一般风险做法,在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能力范围内实施救援行动。事故发生时小玲已经快14岁了,认知能力比较高。他没有劝阻朋友一起在危险水域游泳的危险行为,没有警告或阻止同伴进入深水区玩耍,没有尽到注意和互相警告的义务,发生水事故后没有主动寻求帮助,没有及时向警方或学校报告。有一些疏忽。该公司乌尔塔大学指出,互助是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在这种情况下,小静、小李、小凌是同学,也是朋友。事故发生后,小玲偷了小静的手机,沉迷于手机游戏。他极其冷漠,漠视人命,延误救援机会,向小静的同学发送虚假微信,故意处置小静的手机,隐瞒事实,试图撇清与水事故的任何联系。其主观恶意明显,缺乏起码的诚信,应当给予负面评价。本案,专业民事法官会议综合考虑事故原因、经过、结果以及当事人的过失程度,决定小林承担5%的民事赔偿责任。 法院判决小林承担5%的民事赔偿责任。照片为甲板(资料图)。硅由于少林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上述赔偿责任由少林寺监护人承担。法院认定,因小李死亡造成的总损失89万余元,并判决小玲的监护人赔偿小玲父母的各种经济损失共计4.4万余元。红星新闻记者姜龙 特别声明:本文为网易自行发表。由“网易号”平台作者上传发布,仅代表作者观点。网易仅提供一个信息发布平台。 注:以上内容(包括图片和视频,如有)由网易号社交网络用户上传并发布。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 责任编辑:戴丽丽_NN49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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